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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洛阳发布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

    时间:2022-01-16 16:12:19  编辑:  来源:伊川信息港  浏览:186次   【】【】【网站投稿

    为规范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,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,昨日,市发改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,公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。

    ●收费标准

   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,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——

    ●中心城区培训机构大班每课时每人次23元,中班每课时每人次29元,小班每课时每人次35元

    ●县域(含孟津区、偃师区)培训机构大班每课时每人次17元,中班每课时每人次22元,小班每课时每人次27元

    ●培训机构实际收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,上浮不得超过10%,下浮不限

    在上述标准中,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长为45分钟,实际时长不一样的,按比例折算;小班为10人以下、中班为10人至35人、大班为35人以上。

    此外,通知明确,培训机构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、材料费等其他任何费用,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。

    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,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。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,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。

    ●收费方式

    ●按培训周期收费的,不得超过3个月,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

    ●按课时收费的,不得超过60课时,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

    ●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,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,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

    通知还要求培训机构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(培训收费专用账户)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。

    ●收费监管

    各级市场监管、教育、发改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督,依法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,采取分解收费项目、重复收费、扩大收费范围、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,虚假宣传,价格欺诈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。

    ●实施时间

    该标准自1月10日起试行,试行期一年,适用范围为注册地在我市,并经教育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。(洛报融媒·洛阳网记者 刘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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